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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路殺浪浪|車輛大帽山撞到犬隻不顧而去 兩幼犬不幸身亡


一輛私家車在大帽山撞到狗狗後不顧而去,事後兩隻幼犬傷重不治。(YouTube影片截圖)

繼早前元朗橫洲發生一宗貨車撞到動物不顧而去案件後,大帽山再有一宗同類型事件發生。一輛私家車高速撞到正在橫過馬路的兩隻6至8星期大幼犬,有途人經過發現並聯絡義工到場協助,惜幼犬已經傷重不治。

事發於2月27日晚上9時多,由停泊在附近私家車上的車Cam揭發,只見有兩隻疑似幼犬率先跑過馬路後,其後兩隻幼犬準備跟上,走到路中央時一輛七座的私家車迎面而至,絲毫沒有停車的打算,及後更疑似直接輾過兩隻幼犬後絕塵而去。稍後時間有途人發現,並將兩隻幼犬從路上拾起放進紙箱內,再聯絡義工幫忙處理,惜已經來遲一步。

現時條例訂明,只限馬、豬及綿羊等動物被車輛撞倒受傷後,司機才必須停車,否則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食物及環境衞生局於上月19日就《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決定把貓和狗納入《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的「動物」定義内,讓貓狗若被車輛撞倒,司機亦必須停車。然而根據立法會文件,條例草案預計刊憲6個月後才開始實施,草案亦已於上月24日提交至立法會審議二讀,目前辯論中止待續。
撰文:Karl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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