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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商界勿一廂情願助紂為虐(李柱銘) - 李柱銘 [打印本頁]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19-3-27 03:56 PM     標題: 商界勿一廂情願助紂為虐(李柱銘) - 李柱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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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v( z. K" w# e( {: z自特區政府在上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來,香港社會爭議聲不絕,美國及歐盟亦先後表示擔心。昨天,行政會議已審議及通過相關的修訂草案內容,剔除九項涵蓋經濟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等罪行,擺明是為了爭取商界背景的立法會議員支持修例。2 H9 f% \7 l4 L" N: @( n: g( 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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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向來認為,特區政府是次提出修例,背後一定是中共授意,否則特區政府不會突然提出修訂上述兩條條例,還着急地於下周提交立法會審議,務求趕在7月休會前通過。再者,本月16日,外交部駐港公署亦罕有地就修例發出新聞稿,促請曾針對修例表達意見的國家「尊重特區正常的立法進程」,可見中共對修例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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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有商界人士認為既然特區政府從善如流,他們便應支持修例,但筆者認為這絕對是一個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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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0 B" L: w; V  C'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法治的基本原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何商界的訴求及利益就應特別受到重視呢?政府剔除商業罪行的做法擺明是偏袒商界,更是漠視市民的整體權益。再者,若商界人士自私地以為,今次修例把商業罪行剔除,商界便可獨善其身的話,絕對是大錯特錯。因為是次修例一旦通過,往後中央政府便可依法向特區政府提出要求,引渡任何在港人士到內地受審。以公眾對內地法治的認知,雖然內地不能以商業罪行為引渡藉口,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中共要羅織罪名,絕對是輕而易舉,還可以迫使你在電視上「被認罪」。所以說,如果商界人士以為修例剔除商業罪行後,他們便安枕無憂,根本就是一廂情願。( R& V7 \: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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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商環境必然受損$ ~7 Z6 `! |% C5 _
誠如筆者撰文時常提及,二戰期間,受盡納粹壓迫的德國傳教士馬丁.尼莫拉所著的《First They Came》──「納粹政權最先打壓共產黨人,我沒有聲援他們,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納粹政權其後迫害工會的人,我沒有聲張,因為我不是工會中人;到猶太人受迫害,我仍然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及至天主教徒備受迫害時,我依然沉默,因為我是基督徒;最後,納粹加害於我之時,已經再沒有任何人可以支援我了。」www.tvboxnow.com* A5 c& t! y4 s# @5 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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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人士可能以為,既然商界不是今次修例所針對的對象,而且中央及特區政府亦已為商界轉軚鋪設下台階,那麼,他們理應歸隊。然而,今次修例所帶來的嚴重後患,受影響的不只是港人,還包括外商、旅客等在港人士,亦會進一步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多年來,中港之所以無法達成引渡協議,是由於港英及特區政府均堅持不可把在港人士,移交至司法程序不周全及審訊不公平的地區。不過修例後,此缺口一開,總是奉迎京旨的特區政府肯定會接納內地所有引渡申請。至於根據政府所提供的表面證據作裁決的法庭,在實際運作上亦根本難以把關。換言之,中共要引渡任何在港人士至內地,可謂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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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如果商界今次助紂為虐,令修例通過的話,除了自己將有可能身受其害,香港的營商環境亦會因修例受損,所以商界應與市民同一陣線,堅持反對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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