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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贏得上訴:被美政府起訴轉移資產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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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meslee81
時間:
2019-8-17 1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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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贏得上訴:被美政府起訴轉移資產避稅
無論是在歐盟國家或是在美國,全世界最大的電子商務公司亞馬遜發生了一些稅務糾紛,美國政界批評亞馬遜沒有繳納任何聯邦稅。
據外媒最新消息,
8
月
16
日,亞馬遜公司在上訴法庭上駁回了美國國稅局的上訴。這一訴訟有關亞馬遜和歐洲盧森堡子公司的一些交易,稅務糾紛金額為
15
億美元。美國國稅局認為亞馬遜公司向盧森堡轉移了一些資產,從而避開了一些納稅義務。
據國外媒體報導,週五,華盛頓州西雅圖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以
3
票贊成、
0
票反對的結果,維持了美國稅務法院
2017
年對亞馬遜
2005
年和
2006
年向亞馬遜歐洲控股有限公司轉讓無形資產的裁決。這意味著美國國稅局的上訴被駁回。
據悉,涉及訴訟的無形資產包括客戶名單、知識產權和軟體等專案。上訴法院駁回了美國國稅局尋求的一項更寬泛的無形資產定義,該定義將提高亞馬遜公司在美國國內的稅負。
亞馬遜表示,之所以選擇盧森堡作為其歐洲總部,是因為它地處歐洲的中心位置,而且它的增值稅稅率是歐洲最低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也相對較低。
這家總部位於西雅圖的公司曾警告稱,如果稅務法庭的裁決被推翻,或者美國國稅局的做法適用於其他納稅年度,它可能面臨
“
重大
”
的新納稅責任。
數據顯示,亞馬遜
2018
年淨利潤為
100.7
億美元,今年
1
月至
6
月淨利潤為
61.9
億美元。
代表美國國稅局的美國司法部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亞馬遜及其律師沒有立即回應類似要求。
據國外媒體報導,一些美國跨國公司在海外獲得利潤,但是他們往往在美國國內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根據上訴法院的說法,美國稅務規定允許亞馬遜等公司將無形資產轉讓給外國子公司,前提是這是獨立完成的,而且這些子公司要承擔自己的無形開發成本。
巡迴上訴法庭法官卡拉翰(
Consuelo Callahan
)稱,相關法規的起草歷史和美國財政部當時的想法強烈支持亞馬遜的論點,即
“
無形
”
資產僅限於
“
獨立可轉讓
”
資產。
這位法官拒絕了國稅局的無形資產定義提議,該提議還包括她所說的
“
更模糊
”
的資產,包括亞馬遜的商譽、員工價值和
“
創新文化
”
。
卡拉翰也補充說,美國國會在
2017
年的稅收改革中改變了無形資產的定義,如果新的定義適用於亞馬遜的案例,那麼國稅局的立場
“
毫無疑問
”
是正確的。
之前,亞馬遜公司連續兩年繳納的聯邦稅為零,這引發了輿論的質疑和美國政界人士的抨擊。據報導。亞馬遜
2018
年獲得淨利潤
100
多億美元,
2017
年的淨利潤則為
56
億美元,在享受了美國聯邦稅收抵免和扣除股權補償後,連續兩年沒有交過一分錢的聯邦政府所得稅,聯邦政府層面的企業稅率為負值。
在歐洲,亞馬遜過去也曾遭到有關避稅的調查和批評。歐盟委員會進行調查後發現,亞馬遜公司在盧森堡進行了非法避稅,歐盟委員會要求亞馬遜向盧森堡政府補交大約三億美元的稅金。
另外,歐盟也裁定蘋果在愛爾蘭違規避稅,要求蘋果向愛爾蘭政府補交大約
150
億美元的歷史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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