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美洲]
多市交通督導員 涉嫌知法犯法
[打印本頁]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4-1-24 10:59 PM
標題:
多市交通督導員 涉嫌知法犯法
多市交通督導員 涉嫌知法犯法
2 ~, Z( l# h3 ^" uwww.tvboxnow.com
! J! m$ h* F8 B+ a6 ^
[attach]2657933[/attach]
tvb now,tvbnow,bttvb# z" G/ n4 U, W: v$ D
! u( S+ ]5 j { r% a9 v
多倫多市昨天正式收緊管制違例泊車,除增加罰款額,並將早上及下午繁忙時段延長。不過本地主流電視台
CityNews
記者昨日中午時份,在多市中心與登打士街(
Dundas Street
)地區,發現向違例駕泊車人士發出告票的交通督導員(
parking enforcement
)涉嫌「知法犯法」,將公務汽車停於不准停車路邊,然後在附近餐館與同僚吃午餐。
8 _4 L7 z% r" y, B4 A
8 [2 H; h6 C3 C s6 _& I' b4 G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可記下車牌通知警方
3 s/ ^8 S* Q6 n8 r3 ] itvb now,tvbnow,bttvb
. R8 X. ~5 h: U' y7 W公仔箱論壇
該電視台記者將該輛公務車輛違例停泊的情形拍攝,以及拍攝到督導員在督館內的情形後,詢問事件中督導員,督導員是否受有關違例停車的規例規管,惟對方並無回應便駕車離開。該台記者向多市警方查詢,警方發言人杜玟(
Wendy Drummond
)警員表示,這種行為是不能寬恕的,執法人員獲指示在執勤時不能將車輛停在禁止泊車的地點。
1 I% j$ A5 M9 Q3 |' o
) [% H2 I$ Y! J) b6 y L* o
身兼工務委員會主席的市議員黃旻南觀看電視台記者給他觀看的片段後表示,任何人都應適守規例,無人能夠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果督導員當停車執行職務則另作別論,如果他們吃午餐,應該如普通市民一樣不能違例泊車。如發現有類似情形,可將該輛公務車車牌記下及通知多市警方。多市推行新管制違例泊車規定,是希望新例有助紓緩市中心嚴重交通擠塞問題。黃旻南在日前的記者會上,嚴斥在繁忙時段違例泊車並造成交通擠塞的駕駛者,因為行為令其他趕上班或晚上趕回家的公眾構成不便。「如果你在繁忙時段違例泊車,一定會得到懲罰」。黃旻南又表示,被票控的人士不能再在法庭向法官救情輕判。
5 y0 @+ s' r% p8 `9 Ewww.tvboxnow.com
$ ?6 }" x8 h$ L公仔箱論壇
新措施下的繁忙時段為早上
6
時至
10
時,以及下午
3
時至晚上
7
時。於此時段非法停車等候及停泊路邊,罰款會由以往的
60
元激增逾倍至
150
元。市府計畫於
3
月開始,逐步更新受新例影響的指示路牌。
$ ~& ]5 d% {! X) C% t* C: G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8 [% H+ Z; F- G( z' [- q! Y
為嚴打慣性違例泊車者,若司機已有
3
張未繳交罰款的告票,而最後一張告票已超過
120
日尚未繳交,其再次違例停泊的汽車,將會被立即拖走。拖車的罰款,包括
200
元拖車費,以及每日
80
元停存費。根據紀錄,市內約有
11.5
萬名司機,有
3
張或以上未繳罰款的違例告票。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www.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