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l4 R2 j+ {9 G. ?3 ^公仔箱論壇 50. 還需注意的是,菲律賓試圖說明中菲兩國自1995年起交換意見的事項是關於《公約》解釋或適用的問題,但這是不符合事實的。歷史上,菲律賓于1961年6月17日頒布第3046號共和國法案,將位於菲律賓群島最外緣各島以外、由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等國際條約所確定的菲律賓邊界線以內的廣闊水域納入菲律賓領海,領海的寬度大大超過12海裏。菲律賓于1978年6月11日頒布第1596號總統令,對所謂“卡拉延島群”(即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及其周邊大範圍的海域、海床、底土、大陸邊及其上空主張主權。菲律賓自己也承認,直到2009年3月10日通過的第9522號共和國法令,菲律賓才開始使其國內法與《公約》相協調,以期完全放棄與《公約》不符的海洋權利主張。該法令首次規定,“卡拉延島群”(即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和“斯卡伯勒礁”(即中國黃岩島)的海洋區域將與《公約》第一百二十一條(即“島嶼制度”)保持一致。既然菲律賓自己都認為,其直到2009年才開始放棄以往與《公約》不符的海洋權利主張,那麼何談中菲兩國自1995年起已就與本仲裁案有關的《公約》解釋或適用的問題交換意見。tvb now,tvbnow,bttvb3 L$ p* O9 A/ g8 \" D
4 n" H, {; C& [# v( z公仔箱論壇 51. 菲律賓聲稱,由於中國自己已嚴重違反了《宣言》的規定,所以無權援引《宣言》第四條來排除仲裁庭對本案的管轄權。上述說法嚴重違背事實。菲律賓指責中國採取包括威脅使用武力的行動驅離在黃岩島海域長期、持續作業的菲律賓漁民,以及中國阻止菲律賓對在仁愛礁坐灘的軍艦和人員進行補給,試圖說明中國違反了《宣言》的規定。但事實是,在黃岩島問題上,菲律賓首先採取威脅使用武力的手段,于2012年4月10日非法派出軍艦在黃岩島海域強行扣留、逮捕中國漁船和漁民。在仁愛礁問題上,菲律賓一艘軍艦于1999年5月以所謂“技術故障”為藉口,在中國南沙群島的仁愛礁非法坐灘。中國多次向菲律賓提出交涉,要求菲律賓立即拖走該艦。菲律賓也曾多次向中國明確承諾拖走因“技術故障”坐灘的軍艦。然而15年來,菲律賓不僅違背此前承諾,拒不拖走有關軍艦,反而試圖在該礁上修建固定設施。2014年3月14日,菲律賓還公開宣稱其在1999年是將該軍艦作為永久設施部署在仁愛礁。針對菲律賓的上述挑釁行為,中國被迫採取了必要的措施。因此,菲律賓對中國的指責是毫無道理的。 : Y2 q- ~5 z. [& H& z b' Z/ t# t. ?3 Z" { 52. 菲律賓一方面為支持其提起的仲裁而否認《宣言》第四條的效力,另一方面,卻又在2014年8月1日外交部聲明中提出解決南海問題的倡議,要求各方遵守《宣言》第五條的規定,並且“全面、有效執行《宣言》”。菲律賓對《宣言》所採取的這種自相矛盾、出爾反爾的做法,明顯違反國際法上的誠信原則。0 w' e, h& b8 \' _6 C; a7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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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誠信原則要求各國對相互達成的協議作出誠實的解釋,不得為了獲取不正當的利益,而對協議作出違反原意的曲解。誠信原則至關重要,它體現在《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二款中,涉及國際法的各個方面(參見羅伯特·詹寧斯和亞瑟·瓦茨1992年所編《奧本海國際法》第9版第一卷第38頁)。國際法院在1974年澳大利亞-法國核試驗案的判決中指出,“指導制訂和履行國際義務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誠信原則,無論這種義務是基於什麼淵源,信任與信心是國際合作的根本”(判決第46段)。8 \9 d/ K; a6 g2 y9 V/ s
# e/ D& N4 j# `% ~+ b. M s- F# w- r. R 54. 中國願借此機會強調,《宣言》是中國與東盟國家經過多年耐心的談判,在相互尊重、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的重要文件。在《宣言》中,有關各方承諾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各方重申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1982年《公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以及其它公認的國際法原則作為處理國家間關係的基本準則;各方承諾根據上述原則,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探討建立信任的途徑;各方重申尊重並承諾包括1982年《公約》在內的公認的國際法原則所規定的在南海的航行及飛越自由;各方承諾保持自我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定的行動,包括不在現無人居住的島、礁、灘、沙或其他自然構造上採取居住的行動,並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它們的分歧。此外,《宣言》還詳細列出有關各方在和平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之前,建立相互信任的途徑和開展合作的領域。作為落實《宣言》的後續行動,各方承諾將磋商制定“南海行為準則”。1 q8 c. e+ o$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