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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80後膠瘋:病人到末期 領MPF有何用? [打印本頁]

作者: nt1972    時間: 2015-1-24 03:40 AM     標題: 80後膠瘋:病人到末期 領MPF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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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o& `1 ]: N4 `' Q"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當你發現自己不幸身患末期疾病、壽命只餘十二個月的時候,你還會有心情牽掛那儲了n年的強積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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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q) p8 h6 y1 G8 @& fwww.tvboxnow.com立法會早前三讀通過《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容許罹患末期疾病、壽命只餘十二個月或以下的受託人,提早領取強積金。老實說,當小編看到這則新聞時,心中「當堂打個突」,政府在2000年12月正式推行強積金,目的是希望市民為退休未雨綢繆,不管供款多少,當你有需要時,這筆款項能夠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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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_9 ^! u7 h, [6 i+ G公仔箱論壇個人認為領取強積金確實需要有所限制,以防部分人毫無節制,「拎得就拎」。不過,如領取強積金只局限於市民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已到退休年齡等,才能全數取回金額,此制度未免過於僵硬,毫無彈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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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 X4 w; l7 w/ |# `對於一個身患重病的人而言,理應希望及早治療,以延續生命,此時強積金款項正是應急之用。如款項只可在人生最後十二個月才領取,那對於快將逝去的人來說,意義何在?政府在考慮修訂條例時,未能做到急市民所急,完全忽略了基層市民真正的需要,做法相當「無情無義」。結果,未能堵塞強積金的漏洞之餘,亦可能令真正有需要治病的病人冒犯法之險,謊稱離港或作其他誤導性陳述,提早領取強積金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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