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擁尼古丁液體觸犯毒品法電子菸商首被控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12-17 07:44 AM
標題:
擁尼古丁液體觸犯毒品法電子菸商首被控
(哥打峇魯16日訊)一名電子菸商人昨日被控上哥打峇魯推事庭,成為國內首宗電子菸商人被控的案件。
: a! e) Q# A5 w* @5 o. T2 L+ L
吉蘭丹一名出售電子霧化器的商人,在政府還未對電子煙行業作出任何定斷之際,在法庭被控未經允許下,擁有含518毫升尼古丁液體。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M! u8 N( P% p% S
被告阿查哈(27歲)昨日在哥打峇魯推事庭被控於11月5日,未得到適當批准前,在哇卡仄耶批發市場犯罪,觸犯1952年毒品法令第9條文(1 )節。
" G' R v w6 u/ R Y N1 N%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被告不認罪
tvb now,tvbnow,bttvb0 E9 M) f6 e( N
上述條文闡明,除非遵守同一項法令的規則,否則沒有人可以出售或擁有任何的毒品。
公仔箱論壇# D7 ^3 d, ?8 m+ f0 {
被告不認罪,若被判有罪,可被判最高罰款3000令吉,坐牢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
www.tvboxnow.com$ L+ e/ }6 \2 K, t. z, T( e
在法律下,尼古丁被列為C種類毒品,只能夠以配方藥物方式出售。
" V/ R. O/ r4 u N! O- ?: T" r) b
衛生部在11月9日指出,含尼古丁的電子霧化器,只能夠由執業藥師和註冊醫生供應。
/ ~. O% a1 |( \; D+ W
衛生部強調,毒品法令禁止其他人士出售尼古丁。
作者:
wongyugit
時間:
2015-12-17 01:29 PM
仲要唔認罪過下抵死。。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www.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