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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控方傳召兩證人餘澎杉自行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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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8-19 08:16 AM
標題:
控方傳召兩證人餘澎杉自行抗辯
少年博客餘澎杉不認罪,案件昨天開審,17歲的他自行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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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餘澎杉面對八項控狀,案件本來前天開審,但他在控方准備傳召證人之前表示想認罪,要了解判刑選擇。案件昨天進行刑事案件化解會議(Criminal Case Resolution),但雙方在法官內堂磋商半個小時後,餘澎杉決定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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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澎杉的母親獲准從旁協助他,當控方要傳召第一名證人時,餘澎杉卻要求法官展期兩個月,讓他有更多時間準備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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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在案件開審那天才拿到證物清單和證人名單,他需要時間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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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韓儀副檢察司指出,餘澎杉面對的是推事控狀,法律並沒規定控方必須在審前提供證人名單等。何況,控方已在開審那天給了余澎杉證人名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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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受控方說法,不准審訊展期,但表示若需要,他會給餘澎杉時間準備問題盤問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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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第一名證人陳清豪隸屬裕廊警署網絡罪案應對小組。他供稱按照查案人員指示瀏覽超過100個網站下載跟案件有關的視頻和貼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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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澎杉質疑報告中那麼多的貼文是否都跟案件有關,法官要他指出是哪篇,他表示需要時間。為了不影響審訊進行,法官要他先找出與案件無關的貼文,下次續審時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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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證人是負責檢查餘澎杉電腦的沈來發,他昨天將報告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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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澎杉面對的其中五項指他傷害回教徒的感情,一項指他傷害基督徒的感情,這六項控狀是從去年11月28日至今年5月19日犯下,指他辱罵基督徒是渣滓,回教徒是弱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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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澎杉面對的另兩項控狀,一項指他沒有遵守指示,在去年12月14日到裕廊警署報到。另一項指他沒遵守庭令,在5月10日向裕廊警署報到。餘澎杉是在今年5月11日遭逮捕,並在今年5月26日被控上國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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