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 m( |; `1 B' h; E5 A唔係咩,如果港府真係有誠意,好應該立下榜樣,由高官帶頭做起。大家有眼見,除咗食衞局局長高永文爆響口話已經登記器官捐贈,就睇唔到其他高官倣效,既然港府都係得把口,咁就唔怪得咁多年來全港登記人口都係得嗰百分之三咁大把。講真,移風易俗呢家嘢,宣傳固然重要,以身作則更加唔少得,好似中國人傳統興土葬,但喺內地歷代領導人帶頭簽字火葬嘅號召下,觀念已經徹底改變,港產官僚點解唔學吓呢?1 \: V8 Z4 G+ } ?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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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事件亦令人關注未成年人捐贈器官問題。好似病人長女咁,雖然明白晒捐贈器官有乜風險,亦好想救番媽媽,但因為差少少先至成年而乜都做唔到。冇錯,法例原意係保障未成年人嘅權益,但法律不外乎人情啫,高永文話會檢討係咪可以增加酌情權喎,咁就講多無謂,行動最實際,事關唔係次次都有人肯捨身救人咁好彩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