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公款案控方上訴遭高庭駁回維持原判 . C q, w) { K+ Q* q/ I. Ywww.tvboxnow.comwww.tvboxnow.com, ~0 Y& J. I) T. f, W8 A
【亞庇廿六日訊】推銷員失信公款七萬多令吉而被判監二年,控方認為太輕而上訴,高庭今聆審後,判決推事庭沒錯判,駁回控方的上訴,維持原判。 被告何達良(譯音)四十三歲,乃被控於二零一零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之間,身為某工業有限公司推銷員,失信受托監管的RM76,689.27因而觸犯刑事法令第408條文。 被告於今年五月五日被捕,五月九日向法庭認罪後,被判入獄二年打一鞭。 副檢察司拉惹再珠提出上訴理由說,被告所涉及款項約七萬七千令吉,是一筆大數目,而且案情顯示被告偽造公司印章發出貨單給客戶,是非常嚴重罪行,只判監二年實在太輕。被告代表律師艾溫梁陳詞,指被告自從被捕後,與當局充份合作,招認一切,使當局調查工作順暢。同時被告也作安排準備攤還所失信款額。 他說,被告當時極度後悔,在古達年老雙親仍靠他撫養,以及四個孩子,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 拿督黃達華法官聆審後,宣判指承審推事庭主均有考慮被告的求情因素,未有謬誤,高庭不宜干擾判決,因此,控方的上訴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