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就上月初警方使用胡椒噴霧對付示威者去信特首辦,前日特首辦授權保安局覆信解釋,局長李少光日前在立法會保安事務特別會議表述意思是極想說明,「警方不會刻意將胡椒噴霧射向小孩,而局長所說『噴向高天』是指噴射的目標角度,高於小孩的高度」。tvb now,tvbnow,bttvb# F% @4 h8 y9 A. J
信中強調,遊行當日有示威人士強行集結霸佔皇后大道中的馬路,嚴重堵塞交通,並罔顧警方多次呼籲和警告,及後衝破警方封鎖線,進一步堵塞德輔道中馬路,事件癱瘓主要交通幹道長達7小時,車龍一度排至灣仔,令50條巴士線要臨時改道,電車停駛等,影響過千名市民及駕駛者。
% m5 ~4 N" x( d# E% ?4 Z7 U公仔箱論壇強調已多次作警告
% Z2 F6 @5 ?+ @5 W/ @# @: ^+ u/ G& H警方當日共拘捕113人。而保安局在回覆人權監察的信函中續指,期間警方多次作出警告,包括口頭警告及展示警告旗,不斷要求在場人士離開,警告示威者停止衝擊,以及預先警告警方在有需要時會使用暴力等,奈何佔據馬路的示威人士不予理會,最後更有示威者以暴力衝擊警方封鎖線。
7 }/ m! y1 I$ ?8 x5 |6 _+ A* B總的來說,警方期間採取非常容忍態度,在屢次警告無效並在形勢趨於失控時,才不得以使用胡椒噴霧,以阻止示威人士的暴力及衝擊警方防線的行為。
. ?1 a6 _( I; I( a/ O; [# B羅沃啟昨批評,局方回覆粗疏,只重複過往說法和結論,未提供關鍵資料和證據,證明警方須要使用胡椒噴霧,以及證明警方使用武力時是有必要、合理、合乎比例和遵從警方使用武力包括胡椒噴霧的程序等規定和國際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