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伊朗新聞電視台網站報道,伊朗已發出警告,由於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下稱中石油)拖延工期,伊方可能取消與該公司簽署的金額達50億美元(390億港元)的南帕爾斯天然氣田開發合同。
伊朗石油部發言人尼克紮德—拉赫巴爾近日說,由於中石油不願推進該項目,因此這一拖延已久的合同很可能將被停止,亦即是說,開發第11區塊的合同很可能會被取消。」中石油與伊朗國家石油公司2009年達成協議,開發南帕爾斯天然氣田這一區塊。
開發風險高 工期拖延尼克紮德—拉赫巴爾說:「根據伊朗石油部長羅斯塔姆.加塞米的指令,開發第11區塊海上部份的任務將交給伊朗國內公司承擔,包括設計、安裝以及海上平台、海底管道和氣井鑽探的管理工作。」
他說,上述中國公司說,南帕爾斯天然氣田第11區塊的開發風險極高,尤其是海上部份。伊朗將很快把另一塊開發風險較低的氣田交給中方開發。
在法國道達爾石油公司和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退出伊朗後,伊方把南帕爾斯天然氣田第11區塊的開發權交給了中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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