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一家按摩館提供性服務,對喬裝客人的警員楊世傑問「是否要打(手淫)」就襲鳥,楊證稱女服務生按摩時隨便亂按,桃園地方法院認為,專業按摩館卻雇用不會按摩的女子,也不職業訓練,難認正當經營,判負責人、會計各4個月、3個月徒刑。 27歲的楊世傑擔任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警員,去年3月發現轄區新開張一家按摩館,只有女服務生,清一色年輕嬌媚,與正規按摩館大多為中年男性、粗壯身材的按摩師有別。 他喬裝客人前往消費一小時,女服務生的按摩手法卻是搥背、捏頸,力道猶如撫摸全身,按摩結束後問他「是否要打(半套性交易)」,隨即襲鳥,他即表明身分,從帳冊查出業者媒介色情的拆帳方式。 女服務生、張姓負責人及當天坐櫃台的謝姓會計都否認提供性交易,辯稱只有單一的全身按摩服務,但楊世傑證稱,提供按摩服務的大陸籍女服務生根本隨便亂按,與專業按摩方式差異很大,力道及位置都不對。 女服務生坦承不會按摩,也沒有相關證照,前一份工作在自助餐店,經過按摩館發現徵人公告,面試時試按幾下就錄取了,「老闆沒安排上按摩課程,同事會互相練習」。 法官指出,張姓負責人雖經營按摩館,卻不重視女員工是否擅長或通曉按摩技巧,應盡可能提供多元服務內容,讓客人選擇,而非限定客人只能全身按摩。 桃院說,按摩館包廂只以布簾隔間,隱密性低,女子卻敢冒風險從事半套性服務,認定張、謝容留、媒介女子與他人從事猥褻行為,依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判刑,得易科罰金。 4 X2 `8 t3 q, d3 a
公仔箱論壇& ~7 N' B" Q, V j. |# N2 g- M
: x6 o! ?3 e/ R1 z" u9 utvb now,tvbnow,bttvb# L V3 N# z1 q1 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