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香港] 立法會諮詢議員 處分極不檢點行為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就如何處理議員極不檢點行為,向議員發問卷,諮詢是否需要訂立處分。問卷提出具體建議,如果有議員在任期內,第二次因為行為極不檢點,被主席命令退席,經立法會表決通過後,可否進一步下令他不得出席隨後一次會議。公仔箱論壇" j$ \% a) D; s2 I. p; B5 Z1 e
工聯會王國興建議,應參考外國經驗,扣減不檢點行為議員薪金,若只禁止議員參與下次會議,意義不大,「因為違規而不能開會,但仍可以受薪,這個不是足夠的懲罰。」
! s) A- w* R$ ?& E9 v3 r9 E8 {8 h/ }
公仔箱論壇. |% y1 X. y9 K7 u  Q
人民力量陳偉業反對處分,認為這是剝奪民選議員的發言權,其他議員不應禁止他人代表民意發聲。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