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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沙希淡斥安比嘉律師公會誤導“國安法只涉地方上保安”

(賽城23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淡譴責,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安比嘉和律師公會等沒有詳讀2015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該法案僅宣布保安區,而非頒布緊急狀態。
7 n2 k+ H# _/ h+ [  z8 x3 P5 xwww.tvboxnow.com他今日出席天災特別拯救隊(SMART)的城市搜索與救援(USAR)演示後向媒體表示,本身同情媒體遭律師公會和安比嘉等人誤導。1 ^1 P& M/ s( I( w- V2 x
他解釋,該法案是針對地方性,緊急狀態是全國性,而總檢察署也表明該法案並無抵觸聯邦憲法。' D& G. {5 z) H2 }8 o! d
他對一些律師將議題帶到歐洲討論的做法感到擔憂,並斥責此舉不正確。
1 E; G' P. [" E/ h1 T0 _3 q6 Q. L針對報導指該法案賦予首相頒布緊急狀態一事,沙希淡再度澄清,該法案第18(1)條文已清楚闡明,即國家安全理事會勸告首相指大馬任何一個區域安全受任何人或對國家帶來嚴重干擾和威脅,需國家立即反應時,首相可在國家安全考量下,宣布該區域為保安區。tvb now,tvbnow,bttvb; ~+ T9 d8 w: z. c9 O  E1 M# t$ V
“這是為了人民安全著想,而非為了個人。人民每次都往壞的方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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