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警方「合理使用權力」tvb now,tvbnow,bttvb A! k5 t* t, `( L0 E, v
; g( B D. s/ U* _在本案中存在爭議的是被捕的當事人一方認為,警方進入他的臥房,是違反人權憲章保護公民不被無理搜查和繳沒的個人隱私權。因此,警員和警官所提供的證據,都不能作為簽發搜查令的依據。警方的行為是嚴重違反憲法,且不符合公平執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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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回應是警員進入當事人臥室的目的,是要確保事件中另一名當事人沒有受到傷害。這是警方在履行共同法賦予的保護生命責任,且警員只是短暫進入臥室,進行有限的檢查。根據當時的情況,警方所採取的行動是合理,因此,所取得的證據也應該是可以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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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0 o/ p9 x# Y$ w% `5 ~& i公仔箱論壇「證據應被採納」tvb now,tvbnow,bttvb9 }: G7 H. A2 v8 m) j$ t
% q8 ^2 O4 G y5 J* n( v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法官認為根據類似案例,警方如果在當時的情況下合理使用權力,所提供的證據就應被採納。證據顯示,警方所提供的證詞都是直率、坦誠的,警方在獲得搜查令前,出於對公眾安全的考慮,在屋內的短暫停留和簡單搜查都是合理和專業,也是合法的。警方當時也考慮到當事人的隱私權,同時在他們的共同法職責之下,即使有對人權憲章的侵權也是不嚴重的。因此當事人的請求不能被允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