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副主席、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教授陳清僑聲稱因截不到的士,遂於被停牌期間駕駛,陳昨承認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沒有第3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罪,被判罰款6,000元及停牌1年。tvb now,tvbnow,bttvb4 O! n8 E* }& X) E: ^* E- R3 _1 j/ N8 X
被告陳清僑(59歲)承認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沒有第3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罪。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人格極佳,畢生貢獻於教育,干犯本案屬單一事件,並透露被告犯案因當時未能截的士,他被警方截停時只駕駛了15分鐘。
$ ]7 d$ m/ S1 e8 C代表律師續指,本案未有造成任何物品損壞及令人受傷,被告現已感到非常後悔,盼法庭判以非監禁式刑罰。
7 a0 T" B& h8 e |2 Y代表律師指被告月入10萬及於屯門上班,路程遙遠,裁判官遂建議被告可乘搭西鐵。控方透露被告沒有刑事案底,曾有4個交通案底。 |